廣西完善環境違法有獎舉報辦法,從2013年就率先在全國開始實施了,很多人還不知道,養殖場有嚴重環保問題的要注意了
來源:人民日報
賀州市信都鎮祉洞林場,非法傾倒事件發生后,消防人員協助環境監察總隊對危險廢物采樣。自治區環境監察總隊供圖
6月9日,廣西壯族自治區環保廳接到群眾實名舉報,稱有人從廣東偷運危險廢物到賀州市八步區信都鎮祉洞村祉洞林場,非法傾倒填埋。
得到消息后,賀州市環保局和公安局迅速反應,將涉案車輛及嫌疑人當場扣押。由于處置及時得當,事發地周邊井水水質未受影響,避免了更為嚴重的環境污染發生。嫌疑人的行為已構成污染環境罪,案件正在進一步核查。作為這個事件的“大功臣”,舉報人獲得2萬元舉報獎勵。
自2013年廣西實施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以來,全區形成了全民參與環保監督的良好氛圍。得益于此,廣西已連續4年沒有發生較大以上級別的突發環境事件,環境安全得到進一步保障。
總有企業躲在監管死角肆意排污
無論違法行為多隱蔽,都難逃過群眾的眼睛
山清水秀生態美,是廣西的金字招牌。為了擦亮這塊招牌,自治區環保廳多措并舉,持續加大環境監管執法力度,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。
然而,廣西部分區域經濟發展模式仍然以資源型、高能耗和重污染為主,環保工作歷史欠賬較多,高濃度有機廢水排放和涉重金屬污染問題突出。特別是一些企業私埋暗管或利用溶洞、滲井、雨水管道排放污水,加大了執法人員監管難度,增加了環境風險隱患,很可能引起突發環境事件。
2012年至2013年,廣西陸續發生了一些影響較為惡劣的環境污染事件,給環保部門敲響警鐘。
“發生環境污染事件,讓我們環保工作者痛心疾首。”自治區環境監察總隊總隊長蒙美福說,這些涉案企業中,有的利用廣西喀斯特地形中發達的溶洞排污;有的白天不開工,專挑夜晚、周末等時段排污。他們的違法行為十分隱蔽,具有一定代表性。
環保監管要加強,但力量嚴重不足。廣西共有1100多名執法監察人員,一線執法人手更是有限。在多地尤其是偏遠山區,總有企業躲在監管死角肆意排污。
如何補齊監管力量短板,杜絕突發環境事件?“老百姓能夠最直觀地感受到身邊的污染,無論違法行為多隱蔽,都很難逃過他們的眼睛。”蒙美福說,“我們決定實施有獎舉報,鼓勵群眾成為執法人員的‘望遠鏡’‘顯微鏡’和‘夜視鏡’,緊盯各個角落里隱藏的環境違法企業。”
2013年3月,自治區環保廳實施《廣西壯族自治區環境保護廳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暫行辦法》,2014年4月經修訂正式頒布執行。
有獎舉報辦法明確,對利用暗管非法偷排水污染物,非法處置危險廢物和非法安裝、銷售、使用輻射類污染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環境違法行為,以及建設項目未批先建等四大類環境違法行為,群眾進行舉報的,給予800至3萬元獎勵。其中,如果環保部門多次調查卻未能查明排污者,舉報人能提供準確排污情況及相應證據的,或者及時向環保部門提供線索,有效避免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、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,為重大價值線索,獎勵人民幣2萬至3萬元。
有獎舉報,調動了群眾的參與熱情
提高獎勵標準,優化領獎方式,舉報人愿意上門領獎
通過多批次、大范圍宣傳有獎舉報辦法,公眾參與熱情高漲,撥打12369舉報電話、寫信、寫郵件或是上門舉報的人多了起來。
第一起獲得獎勵的實名舉報發生在2013年上半年。當時,有群眾實名舉報貴港紅旗紙業有限公司私設暗管偷排,且專門在節假日、半夜或是下雨天排污。執法人員到達現場時,發現企業將暗管埋在江中,若不坐船,很難發現污水來自江中。
“企業偷排手段非常‘先進’,排污口很隱秘,多虧群眾提供線索,大大降低了我們的執法難度。”自治區環境監察總隊信訪科工作人員劉鵬告訴記者,這起舉報有效避免了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,舉報人因此獲得1萬元獎勵。據統計,2013年、2014年符合獎勵條件的群眾舉報線索分別為3起、13起,應發獎金分別為1.5萬元、1.78萬元,實發獎金分別為1.3萬元、1.46萬元。
取得積極成果的同時,有獎舉報辦法中的一些問題也暴露出來。
2015年3月,家住桂林市全州縣的張明(化名)舉報某廠污染環境,獲得了800元獎勵。根據有獎舉報辦法,他必須攜帶身份證親自前往自治區環保廳領獎。他算了一筆賬:全州到南寧的往返交通需要花費300元,加上在南寧的餐費和住宿費,獎金已所剩無幾。張明向工作人員提出轉賬請求,但舉報辦法中并未允許轉賬發放獎勵,他只好選擇棄獎。
和張明一樣,不少舉報群眾家住離南寧較遠的地市甚至偏遠山區,領獎路程遠、成本高,還耽誤工夫,導致棄獎時有發生。
2015年全年,自治區環保廳認定的符合條件的有獎舉報達到13起,應發獎金3.16萬元,但只有4名舉報人前來領獎,發放金額為1.28萬元。除個別大案要案舉報人害怕遭報復不敢實名領獎外,其余舉報者均因為領獎程序繁瑣、獎金額度過低棄獎。
根據舉報人的反饋訴求,自治區環保廳修改了有獎舉報辦法。去年6月,新辦法正式實施,提高了違法線索獎勵金額。新辦法還優化了領獎方式。舉報人確因特殊原因無法到現場領取的,經自治區環境監察總隊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對其領獎身份核實確認后,由財務人員轉賬支付兌現獎金。
“基礎獎金提高了,大家都愿意上門來領獎,至今未有人提出要求轉賬。”自治區環境監察總隊信訪科科長莫華君告訴記者,2016年,符合獎勵條件的群眾舉報線索為10 起,應發獎金8.6萬元。除一人棄獎外,其他9名舉報人均上門領獎。
嚴格保護舉報人信息,對泄露者追責
群眾對舉報問題的辦理時效、辦案質量比較滿意
舉報人最怕啥?當然是打擊報復。為給公眾吃顆“定心丸”,有獎舉報辦法強調,有獎舉報受理、查處和兌獎單位及個人不得泄露舉報人信息;環保工作人員在舉報受理、查處過程中推諉拖延、通風報信、玩忽職守、徇私舞弊或者泄露舉報人個人信息的,依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。
然而,一些掌握企業重大環境違法線索的群眾卻依然心存疑慮——他們擔心環保部門與企業“同穿一條褲子”,害怕舉報會遭到企業打擊報復,不敢留下真實姓名和聯系電話。
“每當舉報人有這方面的擔憂,我們工作人員都會耐心解釋,打消他們的顧慮。” 自治區環境監察總隊信訪科副科長黎祎說,環保部門強化舉報信息的保密工作,嚴把人員關,也加強了與舉報人之間的聯系,及時反饋舉報信息的調查進展。
環保部門的努力,終于換來群眾的信任。大家對舉報問題的辦理時效、辦案質量持滿意態度。一些舉報人在初次匿名舉報后,主動再次與執法人員聯系,留下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,積極為執法人員提供線索。
“從投訴無門到舉報有獎,大家更關心環保了。現在,只要企業有違法排污方面的‘風吹草動’,我們都會及時投訴舉報,不再有顧慮了。”不止一次獲得舉報獎勵的李平(化名)說。
為加大對群眾舉報線索的調查力度,2014年,自治區環保廳和公安廳聯合印發相關文件,加強雙方環境執法工作的協調配合,形成有效防范、依法嚴懲環境污染違法犯罪活動的合力。“一旦群眾舉報的情況可能涉及環境犯罪的重大問題線索,環保和公安將迅速啟動聯合調查取證,最大限度降低環境違法行為的公共危害性。”莫華君說。
6月9日發生的危險廢物非法傾倒案中,廣西、廣東還合作,抓獲了多名犯罪嫌疑人。這些案件的調查取證中,舉報人在個人信息得到嚴格保護的情況下,多次協助開展工作,為案件偵破立下汗馬功勞,得到相應獎勵。其中,單個舉報線索最高獎勵達2萬元。
蒙美福告訴記者,截至目前,自治區環保廳共接到投訴和舉報近萬件,共有40件舉報符合獎勵條件,應發金額達到16.04萬元。“有獎舉報震懾了違法排污企業,有力地維護了生態環境安全。”本報記者 王云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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